2016高雄地區攝影團體新春聯誼攝影比賽簡章
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高雄地區各攝影團體情感交流,提升攝藝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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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高雄市壽山攝影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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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高雄市6x6攝影會、高雄市攝影學會、高雄市高青攝影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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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高縣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家協會、高雄市九六攝影 會、高師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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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經濟部加工區攝影學會(KEPZ)、中鋼攝影社、台電攝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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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材: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指定標識物之模特兒,並在活動範圍內拍攝之人像作品。 活動日期:105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3:00~17:00。17:15前至報到處繳回模特兒所配掛標識物,逾時取消該模特兒資格論,時間以主辦單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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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高雄市大東公園(大東藝術中心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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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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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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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介紹及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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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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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理事長、總幹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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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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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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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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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長邊7吋之彩色、黑白照片(禁止畫邊線、留邊或改變攝影背景狀態、連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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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比賽前對疑慮之作品由主辦單位交由評審團審查,未符合規定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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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作品參賽資格。每人限10張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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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至105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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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桂華街472號5樓【高雄市壽山攝影學會‧楊進福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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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3637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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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日期:訂於105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09:00,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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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 獎:5月5日(星期四)晚上07:00, 於阮綜合醫院B棟十樓大禮堂舉行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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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辦法: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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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2名:獨得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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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獎3名:獨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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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獎15名:獨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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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獎50名:各得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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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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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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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賽作品背面請註明所屬社團名稱、姓名、題名,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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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不得有冒名、借名投件。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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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在壽山攝影學會FB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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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賽作品需可識別主辦單位别於模特兒身上之識別標誌方有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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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於雜誌、網站、公開展覽,不另給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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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