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書

 

第四十五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

聯合攝影展覽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發揚中華文化,提高影藝水準,增加觀摩機會,特舉辦本攝影團體聯合展覽,以促進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之影藝交流。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部、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金獅湖道德院、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全國各攝影團體

  五、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金獅湖保安宮、 阮綜合醫院、維他露基金會、       

六、參展對象︰凡屬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並贊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展出。 

 七、作品題材︰題材自由不限制,但須為不違反國策、善良風俗,以及未曾發表之作品。

八、作品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組合、連作不收,規格限長邊15或16吋,短邊不限 (並以參展團體為單位,請檢附各參展作品每幅至少3000X2400 pix 之電子圖檔,以編印影集之用,未附電子圖檔者, 視為放棄刊登權利論,檔名稱請設為:作品題名/姓名.jpg,光碟需註明團體名稱、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九、參展張數︰每參展團體最少參展張數五件,最多不限,為鼓勵各攝影團體   踴躍參展,凡超過15 張,即優待一張(第16張免費),依此類推。

十、參展作品︰參展團體應自行負責評定選出優秀作品後再提出參展,以提高  作品之水準。

十一、參展限制︰每位參展者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參加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否則取消資格。

十二、參展費用︰參展團體報名時,應向主辦單位繳納參展費,每張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十三、截止日期︰參展相關文書(附件一、二)費用及作品請於 111 年 8 月 20 日前寄達主辦單位(送達為憑),敬請各團體提早收件及審選作品,以利工作進行。

十四、作品郵遞地址︰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聯展主席 陳田圃先生 收

十五、作品評審:

1.時間:111 年 9 月17  日上午 10:00

2.地點: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如意廳(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十六、獎勵︰

  1. 優秀作品十名:每名各得獎盃乙座、獎金參仟元整【以伍佰張作品計

算,超出部份每壹佰張增加 2%得獎名額】。

  1. 由優秀作品中遴選金、銀、銅各乙名。金牌給予獎金參萬元整、銀牌

給予獎金貳萬元整、銅牌給予獎金壹萬元整。

  1. 團體獎︰凡參加團體均致贈獎牌(章)乙面、另贈聯展影集(參展滿五張致

贈壹本,滿八張致贈兩本,滿十張致贈三本以此類推)

  1. 參加獎︰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精美紀念感謝狀及聯展影集壹本。

 十七、頒      獎:111 年 11 月 6 日上午 09:30,金獅湖覆鼎金保安宮。

十八、展覽時間︰111 年 11 月 6 日(星期日)上午 9:30 時。

十九、展覽地點︰金獅湖覆鼎金保安宮廟前廣場(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二十、聯誼會議︰每參展團體得派理事長(會長、社長)及總幹事(執行長或秘書長)代表單位參加由主辦單位召開之聯誼會議。

1.會議時間:111 年 11 月 6 日(星期日)上午 11:00。

  1. 會議地點:金獅湖覆鼎金保安宮如意聽

二十一、其他事項︰

  1. 參展團體請詳填參展資料及回條,並附理事長(會長)及總幹事(執行長或秘書長)兩吋光面照片一張(電子圖檔一份),於 111 年 8 月 20 日前寄回主辦單位,以供編印影集之用。
  2. 參展費用請於作品寄出時,同時匯入:(111 年 8 月 20 日前)

郵政劃撥帳號:04056571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1. 作品請勿裱裝,展出時由主辦單位統一裱裝,以求美觀。
  2.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參展作品,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妥善保管,如於郵寄途中或展覽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及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1. 參展作品,主辦單位有在報紙、雜誌、網路及各項媒體發表之權利,不另給酬。
  2. 凡參加本展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並於高雄市攝影學會官網   公告(http://www.khphoto.org.tw/),不再另行郵遞通知。◎


第四十五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

主要日程備忘錄

活動時程

  項   目

內                                                   容

111/06/15

簡   章

寄出活動企劃書

 

 

111/08/20

 

回   條

寄回參展團體相關文書資料

附件一:第四十五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參與同意書

附件二:第四十五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參展基本資訊

附件三:第四十五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作品彙整清冊

截止收件

作品截止收件。 (作品登記表及參展費用請一併寄出)

 

111/09/17

 

作品評審

地點: 金獅湖保安宮如意廳(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時間:111/09/17(星期六),上午 9 點

111/09/30

入選通知

優秀作品入選名錄公告

111/10/8

邀 請 函

寄出聯合攝影展覽邀請函

 

 

 

111/11/06

 報     到

團體報到時間:上午 08:30

大會開始

來賓、頒獎人員報到時間:上午 09:00

(請參考邀請函活動時間表)

開幕剪綵

開幕剪綵時間:上午 09:10

作品展覽

金獅湖保宮廟前廣場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112/03/31

 專   輯

寄出聯合展覽專輯

 

※繳費方式

請以郵政劃撥帳號:04056571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聯絡人: 楊麗鳳

聯絡電話: 0937629330

  • ail:khphoto1960@gmail.com

學會地址: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歡迎贊助認購:影展影輯每本優惠價 600 元


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並促進各攝影團體及友會間之情

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此聯誼活動及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部、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 全國各  攝影團體

   五、贊助單位︰財團法人陳啟川先生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阮綜合醫院、維他露基金會、       

六、參加單位︰待登記截止後,專函通知所有參加團體。

七、日       期︰111 年 11 月 06 日(星期日)。

上午 10:10 起至下午 16:00 止。

八、地       點:金獅湖覆鼎金保宮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九、報 到 處:金獅湖覆鼎金保安宮(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十、聯誼費用︰各參加團體請於報名時繳納參加費新台幣參仟元整。

請將報名費匯入:

郵政劃撥帳號:04056571

                            戶       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十一、模 特 兒︰由主辦單位提供模特兒十二位,各參賽團體,亦可自行推薦模特兒參與攝影比賽,但需附生活照(5x7)一張,以利影賽作品對照。

十二、攝影指導︰各參加團體所推薦之模特兒及彩妝,由該團體負責及指導。

十三、比賽規則:

  1. 題材︰限當日參加攝影活動並照片有佩帶大會標幟之模特兒。
  2. 規格︰沖洗 5x7 彩色照片。
  3. 張數︰參加者每人限二十張以內,作品背面須貼參加表,並註明團體名稱、題名、作者姓名、地址、電話(附件五)。

十四、收件截止︰民國 111 年 12 月 05 日前 (送達為憑)。

        逕寄: 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聯賽主席施美鈴女士 收

  十五、評審時間︰民國 11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上午 09:30。

地       點: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如意廳

十六、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攝影名家擔任評審。

  十七、獎  勵︰

  1. 金牌獎: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128G   記憶卡乙份。
  2. 銀牌獎:二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64G 記憶卡乙份。
  3. 銅牌獎:三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32G 記憶卡乙份。
  4. 優選獎:四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USB3.0讀卡器乙個
  5. 入選獎:一百名 各頒精美獎狀乙幀、防曬袖套一付(2隻)
  6. 團體獎:

凡優選以上作品,張數最多之前三名,由主辦單位致贈該團體大型獎盃壹座。(張數相同時,以累計分數計算之︰金牌五分、銀牌四分、銅牌三分、優選二分、入選一分)。

附則︰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由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十八、通       知︰入選名單於 111 年 12 月 24 日前通知參加團體,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九、備       註︰

  1. 參加活動之各攝影團體交通、住宿請自理、當日會提供便當。
  2. 參加團體請於 111 年 9 月 30 日前,請惠寄會旗兩面,以便活動期間

懸掛,於活動完畢當天領回。

  1.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作品如於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

之損害及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1. 作品不得冒借、翻拍、拷貝等情形,違反該項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

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1. 參展作品,主辦單位得在報紙、雜誌、網路等媒體發表之權利,不另

給酬。

  1. 凡參加本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主要日程備忘錄

活 動 時 程

項    目

內                     容

111/06/15

寄出活動計劃書及聯誼攝影比賽簡章。

111/09/05

寄回匯款參加費參仟元憑據。

 

111/09/30

 

 

寄回推薦之模特兒及指導人員資料表

附件六: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推薦指導

老師及模特兒資訊

寄會旗兩面至主辦單位

111/10/20

寄回參賽報名相關文書

附件四: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參加名冊

111/11/06

聯誼攝影比賽活動。

 

111/12/05

 

截止收件

參賽作品截止收件(作品及回條,郵戳、送達為憑)。

附件五: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參賽作品

統計

 

111/12/17

 

作品評審

地點: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如意廳(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時間:111/12/17 (星期六)上午 9:30

111/12/24

入選通知

入選名單寄出。

112/03/31

獎牌、獎品、獎狀寄至原報名團體,由各團體統一

發給得獎者。

 

※繳費方式

請以郵政劃撥帳號:04056571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聯絡人: 楊麗鳳

聯絡電話: 0937629330

e-mail: khphoto1960@gmail.com

學會地址: 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歡迎贊助認購:影展影輯,每本優惠價 600 元

體聯誼攝影比賽

                     活動時間表

 

時間︰111 年 11 月 06 日(日)          地點︰金獅湖

活動時間

項                                    目

08:30-09:10

迎嘉賓~來賓、受獎人及聯誼賽及聯合展覽團體報到。

 報到時1.領取指導老師及模特兒紀念品。

            2.領取指導老師聘書

            3.領取模特兒大會標誌

09:10-09:30

聯誼賽及聯合展覽開幕剪綵(節目表演)

 

 

 

 

 

09:30-10:10

1.介紹長官、貴賓

2.主席報告-主任委員

3.來賓致詞

4.頒獎-贊助等單位之紀念獎牌

5.頒發優秀作品獎

6. 介紹指導老師及模特兒(指導老師及模特兒合照)

7. 聯賽開鏡儀式

8. 聯展開幕儀式

1010-1600

 攝影聯誼比賽活動。   高雄市農漁特產展售推廣。各大品牌攝影器展展示(廠商名稱)

 

11:00-12:00

聯誼會座談-

各攝影團體理事長(會長、社長)及總幹事議決 2023 年聯展及聯賽主辦單位。

12:00-13:30

午餐聯誼

 

16:00

1. 聯誼影賽結束,請領回學會會旗

2.繳回攝影指導老師臂章與模特兒識別證

 

16:30

影賽及活動結束,互道珍重明年再見!

備註

開幕式及各項活動雨無阻如期進行,敬各會時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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