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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影藝講座[梅花拍攝技巧]
活動日期: 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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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澔平先生之旅遊秘辛精選
活動日期: 活動地點:
演講主題:人生必到的十個地方
演講地點:高雄市美術館地下演講廳
演講時間:97年12月14日(日)14:00-17:00
購票取票請洽:WWW.TRT.URL.TW
07-235-8186 史暁榛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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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攝影學會會員影展
活動日期: 活動地點:
時 間:97年11月14日至19日
於文化中心至真堂B館歡迎參觀
茶 會 時 間:97年11月15日14:00時
攝影座談會時間:97年11月15日14:40至15:40止
主 題:1、數位影像討論
2、雪景作品欣賞
歡迎參加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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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台北好精采攝影活動
活動日期:詳情請連到http://97tppc.hmg.com.tw/event.htm 活動地點:
徵件時間:2008年10月27日∼11月28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 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2. 參賽主題:一秒瞬間,品味臺北好精彩
作品內容以臺北市內自然人文背景為限,舉凡臺北市內建築地標、交通設施、人文風情、自然景觀、民俗歷史等;或是臺北市之大型活動(例如:煙火、燈節、跨年活動等…)及臺北市重要市政建設(例如:淡水河、科技臺北健康城市等主題),皆符合本比賽主題。
3. 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六百萬畫素以上, 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 後製作。)
(2) 繳交作品時,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一律沖洗放大至6x8吋照片,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併交寄。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並以50字內敘述創作理念。
4. 收件辦法:
2008年10月27日∼11月28日止,將參賽作品背面粘附「『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並詳填個人資料後,寄到指定收件地點,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5. 收件地址:台北市104民生東路二段141號7樓,PC home資源發展中心『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專案小組收
6. 洽詢電話/E-mail:(02)2518-1133 ext.3410;pchome_rdc@hmg.com.tw
7. 比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限件數,但每件作品必須為符合主題及規格之單張作品,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連作不收。拍攝作品請儘量以2008年新作為主。
(2) 參賽作品需為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於郵寄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及原始底片或檔案(請依作品規格將檔案燒製成可讀取光碟)一同寄出,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7)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8)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15%。
(9) 前3名得獎者以及優選得獎者20名,需配合前往本活動頒獎典禮領取該獎項獎金、獎品、獎狀等所有獎勵品,其餘得獎者需於指定期間內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該獲得獎項獎金、獎品、獎狀等所有獎勵品,其相關辦法、時間、地點將於得獎名單公佈時,同時公佈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主辦、承辦單位將不負責運送、郵寄或匯款其獲贈之獎品、獎金、獎狀等所有獎勵品之責。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1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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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嘉義市國際管樂
活動日期:98年1月16日截止 活動地點:
一、活動宗旨:為「2008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留下美好紀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嘉義市攝影學會
三、攝影題材:以本次活動為限。(詳細節目單請於活動期間至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上活動網頁查詢下載http://www.chiayicity2008.com.tw/。)
活動項目 活動時間
地點
戶外音樂會
97年12月19日至97年12月31日
文化局廣場、中正公園
管樂及創意踩街表演
97年12月20日(10:00-12:00)
中山路~嘉義公園沿線
變化隊形表演
97年12月20日(13:30-17:30)
嘉義市體育場
石猴戶外創作展
97年12月19日至98年1月1日(含石猴展)
文化局廣場
跨年晚會
97年12月31日-98年1月1日
嘉義市體育場
其他
與本次管樂節有關之活動或事件皆可列為攝影題材。
※音樂廳內之表演活動謝絕入內攝影,敬請遵守,其餘場次並請遵守相關演出秩序之規定。
四、作品規格:12*15吋彩色相片(參加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電腦合成、不得裝裱、不得留白邊)
五、收件時間、地點:
1、掛號郵寄:98年1月16日截止,以送達為準。(地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收】,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嘉義市國際管樂節 攝影比賽」)
2、親 送:98年1月15、16日09:00-12:00;13:30-17:00,送至【嘉義市立博物館交趾陶工坊】,電話05-2780303。
六、評審時間:98年1月18日(星期日),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成立評審小組評選之。
七、得獎公佈: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2008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網頁http://www.chiayicity2008.com.tw/,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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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入乙/遺忘廢墟 連作3
作者名稱:
黃暐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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