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盃人像

高雄市攝影學會106年大會盃簡章

(一)主    旨: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慶賀本會會員大會順利成功,並促進會員之間的情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本比賽。

(二)題    材:限大會當日所聘請之模特兒,需配戴大會所備識別証。

(三)活動地點:駁二藝術特區      集合地點:駁二藝術特區廣場集合    

(四)活動時間:106年2月12日   下午2:00-5:00

(五)指導老師:楊蘇翠如、王水林、謝漢哲

(六)大會盃主席:李義雄   大會盃副主席:莊添欽  大會盃副主席:黃永和

(七)參加資格:限繳清106年全年度之常年會費的有效會員。

(八)作品規格:5*7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九)參加張數:每人限10 張。

(十)收件日期:106年3月11日晚上7:00 前 (到達為準)。

(十一)收件地點:806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大會盃主席陳正得先生收

(十二)評選日期:106年3月11日   晚上7:00本會會館。

(十三)評選地點:本會會館  806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十四)評選辦法:

                  金牌獎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張。

                  優選獎伍名:獎金  500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貳拾名:獎狀乙張。

(十五)領    獎:得獎名單公佈學會網站,請於4月11日 晚上7:00至本會會館領取。

備    註:

1.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

 2.參賽作品須於背面註明作者姓名、題名、會員編號、電話、地址、作品光碟、相片不留白邊,違者不得參賽

3.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攝,不得有冒名頂替,違者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遺缺不遞補。

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入選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本會有權於會刊、網路、報章雜誌等發表,不另給酬,作者不得有異議。

6.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它不可抗力之損失,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7.凡參加本比賽,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於評審會場補充之。

附件一                  大會盃人像參加表

 

106年度高雄市攝影學會大會盃參加表

題      名

 

會員編號

 

姓      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請附上作品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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