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攝影學會106年大會盃簡章
(一)主 旨: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慶賀本會會員大會順利成功,並促進會員之間的情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本比賽。
(二)題 材:限大會當日所聘請之模特兒,需配戴大會所備識別証。
(三)活動地點:駁二藝術特區 集合地點:駁二藝術特區廣場集合
(四)活動時間:106年2月12日 下午2:00-5:00
(五)指導老師:楊蘇翠如、王水林、謝漢哲
(六)大會盃主席:李義雄 大會盃副主席:莊添欽 大會盃副主席:黃永和
(七)參加資格:限繳清106年全年度之常年會費的有效會員。
(八)作品規格:5*7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九)參加張數:每人限10 張。
(十)收件日期:106年3月11日晚上7:00 前 (到達為準)。
(十一)收件地點:806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大會盃主席陳正得先生收
(十二)評選日期:106年3月11日 晚上7:00本會會館。
(十三)評選地點:本會會館 806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十四)評選辦法:
金牌獎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張。
優選獎伍名:獎金 500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貳拾名:獎狀乙張。
(十五)領 獎:得獎名單公佈學會網站,請於4月11日 晚上7:00至本會會館領取。
備 註:
1.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
2.參賽作品須於背面註明作者姓名、題名、會員編號、電話、地址、作品光碟、相片不留白邊,違者不得參賽
3.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所攝,不得有冒名頂替,違者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遺缺不遞補。
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入選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本會有權於會刊、網路、報章雜誌等發表,不另給酬,作者不得有異議。
6.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它不可抗力之損失,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7.凡參加本比賽,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於評審會場補充之。
附件一 大會盃人像參加表
106年度高雄市攝影學會大會盃參加表
|
題 名
|
|
會員編號
|
|
姓 名
|
|
聯絡電話
|
|
聯絡地址
|
|
請附上作品光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