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壬辰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攝影比賽-3月30日止

 南 台 灣 新 廟 會 文 化

2012壬辰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

全國攝影比賽企劃書 

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管理委員會

財團法人鹿耳門天后宮文教公益基金會

電話:(06)2841386~7    FAX:(06)2840317

地址:台南市安南區媽祖宮ㄧ街136號 

壬辰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

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2012年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 說  明:

配合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2012壬辰(龍)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之活動,宣導新廟會活動藝術文化,提升優質廟會藝術文化,延續文化季已舉辦四屆的全國攝影比賽,再次為廟會藝術文化留下美好的見証,擬於『台江迎神祭』之活動前後期間內,再次舉辦全國攝影作品比賽,吸引全國攝影界對廟會藝術文化認識,為壬辰(龍)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之活動,開啟廟會藝術文化另一章新里程碑。

  • 實  施: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臺南市政府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鹿耳門天后宮文教公益基金會

承辦單位:鹿耳門歷史文化區域地方文化館              

協辦單位:南群攝影聯誼會  王冠攝影社

題    材:限主辦單位(鹿耳門天后宮)範圍所進行「台江迎神祭」之民俗藝陣文化活動及進行「台江迎神祭」(包含「府城禮敬」)出巡遶境路線中廟會文化之各項動態活動。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作品規格:1、135m/m以上的彩色正、負底片或數位相機(限800萬以上 畫素)拍攝

               2、洗出12×15吋的光面彩色照片(以相紙放滿為主,不得留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不得電腦合成、加色、疉片、格

                    放、劃線、裱框、冒借、拷貝,連作不收。

               3、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參加表可影印)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4、參賽作品需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每人參加比賽作品張  數不限。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1年國曆3月30日截止(以30日前到達為主)

(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2壬辰年台江迎神祭攝影比賽」)

 收件地點:700-54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198號  南群攝影聯誼會 收。

(原封件到評審會始拆封)TEL:(06)2271442

評審日期:101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10點

評審地點:臺南市鹿耳門天后宮—鹿耳門公館1F國際會議廳。

    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媽祖宮ㄧ街136號。

    TEL:(06)2841386~7   ※ 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

獎勵辦法:

金牌獎 壹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銀牌獎 壹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銅牌獎 貳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創意獎 壹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美技獎 壹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優選獎 伍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佳作獎 伍拾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優選獎(含)以上,不含創意及美技獎,每人限得ㄧ獎,不得重複。

得獎公佈:評審後ㄧ週公佈於鹿耳門天后宮官方網站及專函通知得獎人

頒獎日期:將以書面及電話通知時間、地點。

附    則:    一、參賽作品限於國曆3月1日起至3月18日(農曆2月9日起至2 月26日),在主辦單位(鹿耳門天后宮)範圍所進行「台江   迎神祭」之民俗藝陣文化活動及進行「台江迎神祭」(包含「府城禮 敬」)出巡遶境路線中廟會文化之各項活動。

      二、金、銀、銅牌、創意獎、美技獎,ㄧ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複。(得獎之獎金請依規定自行申報扣繳所得稅)

     三、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四、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及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

        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五、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作品需交原圖檔光碟-限JPGE檔或TIF檔)以供審(審核無誤方於給獎),若無法在期限內繳

        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六、得獎作品之原稿及底片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均有無限次公開展覽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攝

       影專輯之權利,均不另行要求給酬。

   七、參賽作品因郵寄如遇不可抗拒之災變、或意外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含規格不符者),未得獎作品如主辦單位有意採用,一律以佳作核定給予獎勵,版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之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2012/3/12 下午 04:46:13 發布 (2012/4/10 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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