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台 灣 新 廟 會 文 化
2012壬辰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
全國攝影比賽企劃書
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管理委員會
財團法人鹿耳門天后宮文教公益基金會
電話:(06)2841386~7 FAX:(06)2840317
地址:台南市安南區媽祖宮ㄧ街136號
壬辰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
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2012年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配合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2012壬辰(龍)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之活動,宣導新廟會活動藝術文化,提升優質廟會藝術文化,延續文化季已舉辦四屆的全國攝影比賽,再次為廟會藝術文化留下美好的見証,擬於『台江迎神祭』之活動前後期間內,再次舉辦全國攝影作品比賽,吸引全國攝影界對廟會藝術文化認識,為壬辰(龍)年「開基鹿耳門媽」出巡—『台江迎神祭』之活動,開啟廟會藝術文化另一章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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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施: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臺南市政府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鹿耳門天后宮文教公益基金會
承辦單位:鹿耳門歷史文化區域地方文化館
協辦單位:南群攝影聯誼會 王冠攝影社
題 材:限主辦單位(鹿耳門天后宮)範圍所進行「台江迎神祭」之民俗藝陣文化活動及進行「台江迎神祭」(包含「府城禮敬」)出巡遶境路線中廟會文化之各項動態活動。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作品規格:1、135m/m以上的彩色正、負底片或數位相機(限800萬以上 畫素)拍攝
2、洗出12×15吋的光面彩色照片(以相紙放滿為主,不得留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不得電腦合成、加色、疉片、格
放、劃線、裱框、冒借、拷貝,連作不收。
3、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參加表(可影印)請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4、參賽作品需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每人參加比賽作品張 數不限。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1年國曆3月30日截止(以30日前到達為主)。
(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2壬辰年台江迎神祭攝影比賽」)
收件地點:700-54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198號 南群攝影聯誼會 收。
(原封件到評審會始拆封)TEL:(06)2271442
評審日期:101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10點
評審地點:臺南市鹿耳門天后宮—鹿耳門公館1F國際會議廳。
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媽祖宮ㄧ街136號。
TEL:(06)2841386~7 ※ 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
獎勵辦法:
金牌獎 壹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銀牌獎 壹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銅牌獎 貳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創意獎 壹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美技獎 壹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優選獎 伍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佳作獎 伍拾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獎狀乙禎。
※優選獎(含)以上,不含創意及美技獎,每人限得ㄧ獎,不得重複。
得獎公佈:評審後ㄧ週公佈於鹿耳門天后宮官方網站及專函通知得獎人
頒獎日期:將以書面及電話通知時間、地點。
附 則: 一、參賽作品限於國曆3月1日起至3月18日(農曆2月9日起至2 月26日),在主辦單位(鹿耳門天后宮)範圍所進行「台江 迎神祭」之民俗藝陣文化活動及進行「台江迎神祭」(包含「府城禮 敬」)出巡遶境路線中廟會文化之各項活動。
二、金、銀、銅牌、創意獎、美技獎,ㄧ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複。(得獎之獎金請依規定自行申報扣繳所得稅)
三、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四、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狀及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
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五、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作品需交原圖檔光碟-限JPGE檔或TIF檔)以供審(審核無誤方於給獎),若無法在期限內繳
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六、得獎作品之原稿及底片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均有無限次公開展覽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攝
影專輯之權利,均不另行要求給酬。
七、參賽作品因郵寄如遇不可抗拒之災變、或意外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含規格不符者),未得獎作品如主辦單位有意採用,一律以佳作核定給予獎勵,版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之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