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福安杯-全國-攝影比賽
一、主旨:冀望藉由本次活動,透過鏡頭宣揚土地公伯「護國-佑民」「國泰-民安」。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車城福安宮管理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xxxxx
四、承辦單位:屏東縣車城福安宮管理委員會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者,均歡迎參加。
六、攝影主題:限車城福安宮範圍內,廟會人文、地理景觀、古蹟等。
七、作品規格:
1. 135mm以上正負片。
2. 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1200萬畫素以上),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3. 照片規格,短邊不得少於10吋和長邊不得超過15 吋之彩色照片參賽、不得留白邊、不得裝裱、格放、嚴禁電腦後製合成與加溫加色,不收黑白和連作。
4. 參賽作品限2017年農曆8月1日至8月20日(國曆9月20日至10月9日)止所拍照之作品。
八、參賽件數:參賽件數不限,並同時繳交原始照片之數位檔案,未繳交數位檔案者,全部不予評審。(135mm以上正負片拍攝者,請燒製數位檔繳交。)
九、收件日期:2017年10 月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住址:屏東縣車城鄉福安村福安路 51 號
電話:08-8821345 或 08-8823450
手機:0910777122 王泰諭 先生收 {避免混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7 福安杯-全國-攝影比賽」}。
十一、評審地點:福安宮香客大樓
十二、評審日期:由承辦單位聘請全國知名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結果 不得異議。
十三、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獎金參萬元、獎牌乙面。
銀牌獎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
銅牌獎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
優選獎十各,獎金各伍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二十名,獎金各參仟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三十名,獎金各貳仟元、獎狀乙紙。
十四、頒獎日期:另訂。
附則:1.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優選、佳作、入選不在此限,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2.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3.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參加比賽表格,否則不予以評審。
4.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
5.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得獎作品即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但作者得以其原作品之複製品,自行使用發行,惟不得單一作品做任何其他商業行為,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7.參賽作品,每人限投20張(凡是參賽者,每人贈送紀念品一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8.凡參加本攝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所有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屏東縣車城福安宮官方網站下載。